江粉儿从隆昌融媒获悉,隆昌市从8月10日起调整居民生活用气销售价格,详情如下:
隆昌市发展和改革局
(资料图)
关于顺价调整隆昌市居民生活用气
销售价格的通知
各燃气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销售川渝分公司泸州销售部从2023年4月1日起,将居民生活用气价格上浮比例由5%调整至15%,居民生活用气价格按1.7595元/立方米执行,每立方米上涨0.153元。为及时疏导隆昌市居民生活用气上游涨价成本,做好供气保障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顺价调整隆昌市居民生活用气销售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顺价调整标准
隆昌市居民生活用气第一阶梯销售价格上调0.16元/立方米,第一阶梯销售价格与第二阶梯、第三阶梯和居民合表及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销售价格按照1:1.2:1.5:1.1比例计算。调整后的居民生活用气销售价格为:第一阶梯,上调0.16元/立方米,由2.29元/立方米调为2.45元/立方米;第二阶梯,上调0.20元/立方米,由2.75元/立方米调为2.95元/立方米;第三阶梯,上调0.24元/立方米,由3.44元/立方米调为3.68元/立方米;居民合表及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上调0.17元/立方米,由2.52元/立方米调为2.69元/立方米。
二、执行范围和时间
执行范围:本次顺价调整居民生活用气销售价格范围为隆昌市辖区内所有镇(街道)。
执行时间:本次调价从2023年8月10日起执行。
三、对低收入群体实行适度优惠政策
继续对低保户实施天然气优惠政策,低保户凭有效证件每月在购买不超过40立方米天然气时,享受优惠气价2.13元/立方米(每立方米优惠0.32元),超过40立方米部分按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执行。学校、社会福利场所等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可自主选择执行居民气价或非居民气价类别,选定后,应在12个月内保持不变,双方以供用气合同形式约定。
四、有关要求
(一)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和燃气经营企业要认真做好居民生活用气销售价格调整的宣传解释工作,加强舆情监测和应对,确保调价工作稳妥实施。
(二)民政部门会同燃气经营企业要做好低收入群体气价优惠工作,让低收入群体及时享受优惠气价,确保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三)市场监管部门要督促燃气经营企业严格执行天然气价格政策,实行明码标价,对擅自加价等价格违法行为要严厉打击,切实维护天然气市场正常秩序。同时,要畅通12315投诉举报电话,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四)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市发展和改革局(联系电话:价格收费管理股0832--3923503)。
隆昌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7月31日